作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2023-04-25 10: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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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由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省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福建省既有住宅适老化改造工程技术标准》,经组织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 13-421-2023 ,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具体技术内容由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福建省既有住宅适老化改造工程技术标准DBJ/T 13-421-2023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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