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准》的通知

作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2023-07-07 08: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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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准》的通知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由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市建筑节能中心编制的《福建省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准》,经组织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 13-425-2023,自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具体技术内容由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福建省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准DBJ/T 13-425-2023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19日

附件下载:P020230706621706720386.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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