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业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模式相关事项的意见

作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2023-07-07 09: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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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业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模式相关事项的意见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专业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模式有关事项的请示》(榕建筑〔2023〕78号)悉。经研究,有关意见如下: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19〕42号)适用于总承包项目,但并不完全适用于专业工程项目。

  为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我厅支持依法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概(估)算的工程费用部分未达到2亿元的专业工程,具备发包条件的,可以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招标人可以结合专业工程的特点和项目实际需要,参考闽建办筑函〔2019〕42号文件关于招标文件编制的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基础上编制具体招标文件。编制的招标文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存在限制和排除公平竞争的条款。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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