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地文明施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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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0-09-23 15:5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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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程管理,提升工地文明施工水平,切实推进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文明城市总评营造良好氛围,现就进一步加强工地文明施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建设单位要牵头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召开项目安全文明工作部署会,明确各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各工地项目部应按照《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健全、完善、创新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监管制度,改进文明施工监管方式,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作。

       2、施工单位要按照要求在围挡上设置占面积30%以上的公益广告,安排人员负责保洁,及时对破旧、损坏的公益广告和安全警示标识进行更换,不得出现围挡污损、围挡披绿掉落、公益广告面积不足、粘贴小广告、围挡底部堆放垃圾等问题。

       3、加强工地出入口管理,所有出入口均应设置洗车台等净车出场设施,不得出现随意设置出入口、出入口无洗车设施等问题。

       4、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各类施工材料应分类整齐码放,无施工作业的裸露场地、建筑材料应及时覆盖,不得出现渣土裸露,材料堆放杂乱等问题。

       5、所有在建工程(含给排水管网抢修、供气管道抢修等临时作业)均应按照《建设工程围挡设置标准》规范设置围挡,及时清理作业产生的渣土,做到日常日清,不得出现围挡未完全封闭、渣土堆放在围挡外等问题。

       6、施工现场预留洞口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防护,并在显眼位置设置警示标识,不得出现洞口无防护、无警示标识等问题。

       7、施工单位在土方开挖之前应与具备资质的土方运输单位签订合同,在施工现场大门口设置洗车台、沉淀池、高压冲洗等净车出场设施,安排人员对出场车辆进行冲洗并检查,做到净车出场,不得出现使用无证车辆进行渣土运输、车辆未净车出场等问题。

       8、落实施工现场卫生管理,食堂卫生管理制度上墙,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有防蝇、防鼠、防灰尘、防蟑螂设施、并配备防蝇设施;厕所必须采用封闭、水冲式厕所,安排专人管理和定时冲洗,喷洒药物消毒;对宿舍等生活区,垃圾做到桶装、袋装,及时清理。不得出现生活垃圾随意堆置未及时清理,随意排放生活污水等问题。

       市建设局将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对四城区范围内在建项目的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对于我局和市创建办在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及时整改,并第一时间向监管部门反馈整改情况。

专此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3日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地文明施工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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