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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0-09-23 15:5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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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全站、市地铁质安站、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省、市政府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视频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抓好《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落实,树牢红线意识,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做好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现就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实抓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深刻吸取晋江“8.8”火灾事故教训,强化在建工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施工单位要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使用的材料应满足防火性能要求,现场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设备,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加强用火用电管理,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编制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的监督,对明火作业进行旁站监督,发现问题的及时发出通知单督促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按照《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以及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的有关部署,组织开展建设工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逐项明确责任人、列出整改时间表,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对未及时整改或拒不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二、强化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建机一体化企业要全面落实机械安装、拆卸、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等工作。使用单位要严格落实人员持证上岗、机械备案管理、定期检查等相关规定。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建立辖区内在建工程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台账,掌握工地塔吊、施工升降机数量和分布情况,严格落实大型机械设备备案、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制度,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的现场检查,发现机械存在安全隐患的,依法对责任单位予以严肃处理。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防台防汛应急预案并对大型设备尤其是临街塔吊要强化警戒并编制防倾覆预案,配合属地乡镇街道根据防台防汛实际情况采取必要响应,确保台风尤其是超强台风期间塔吊安全。
三、扎实开展施工脚手架安全专项整治。各在建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脚手架材料和构配件进场验收制度,强化脚手架基础硬化、连墙件设置、剪刀撑搭设等重点环节管控。企业要对所有在建项目脚手架百分百开展排查检查,建立隐患清单,逐项整改消号。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强化脚手架安全监管,建立辖区内受监在建项目脚手架台账,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抽查,对检查发现的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未按要求编制专项方案、未按方案施工或未验收投入使用等行为,要坚决予以停工整改、动态记分;未整改到位的,不得继续施工。
四、抓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企业要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落实班前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制度,每天作业前开展班前安全教育,强化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施工员要带班施工,施工前施工员和安全员对作业区要先行检查,工人作业时需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对辖区内市政道路雨污水管道、沉井工程等有限空间作业加强监管,重点检查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前安全教育技术交底情况、作业前先行检查情况和工人防护用品佩戴情况,发现企业未落实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管理的,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专此通知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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